1.个人培养计划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等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在读期间,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2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或者实务讲座。
2.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占7学分,其中本专业的社会实践占5学分,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占2学分。
社会实践的形式可以是社会调查、技术推广、咨询、科技开发、专业实习及公益劳动等;实习实践不得低于6个月。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均应参加社会实践,实践考核方式以考查为主。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3.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
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学生取得相应的学分。
鼓励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专业论文。